用肉眼觀察箱外壁、箱門密封處的凝露情況, 當恒溫恒濕機達到最低測試溫度並穩定3h後。如無明顯的露珠或水膜上述凝露現象等事宜。
升溫及降溫速率:每5min平均變化速率為5±1℃/min或試驗箱最高的平均變化速率。測試點定為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。 恒溫恒濕試驗箱升溫及降溫速率測需在滿載條件下進行。
一、恒溫恒濕試驗箱升溫及降溫速率測試順序:
選取最低標稱溫度為最低降溫溫度, 試驗箱溫度可調範圍內。最高標稱溫度為最高升溫溫度。開啟冷源,使試驗箱由室溫降到最低降溫溫度,至少穩定3h後,升到最高升溫溫度,至少穩定3h後再降到最低降溫溫度。升溫和降溫期間,每分鍾記錄1次,直到試驗過程結束。
二、試驗結果的計算與評定:
1.將測得的溫度值按測試儀表的修正值修正;
變化速率應符合4.1.7條的要求。2.按GB11158第5.5.4.2條公式計算溫度。
如無泄漏現象,3.製冷係統密封性能的檢查及評定方法:用鹵素燈或能肥皂水檢查製冷係統管道接頭的密封狀況。即符合4.2.3條的要求。
三、保溫性能的測試及評定方法:
當試驗箱達到最高測試溫度並穩定3h後, 本測試在做過升溫及降溫試驗期間進行。用外表溫度計檢查試驗箱外壁、觀察窗框架及其它易觸及部位的溫度,如不高於50℃,低溫條件下,當環境溫度為3035℃、相對濕度為75%85%時,箱外壁、箱門及密封處不應有明顯的凝露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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